近年来,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,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。作为保障农民健康和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环节,饮用水安全问题日益受到重视。广东省惠州市在推进农村饮用水处理工程的过程中,不仅注重工程建设的质量与效率,更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,力求实现从“建起来”到“管得好”的转变。
惠州地处珠江三角洲东部,水资源丰富,但由于区域发展不平衡、农村供水设施基础薄弱等原因,部分地区农村居民长期面临水质不稳定、供水不连续等问题。为此,惠州市政府自“十三五”以来持续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,重点推进集中式供水工程,逐步替代分散式、小型供水设施,有效提升了农村供水保障能力。
然而,工程建设只是第一步,如何确保这些设施长期稳定运行、持续发挥效益,是摆在地方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。为此,惠州结合本地实际,探索出一套以“政府主导、市场运作、群众参与、制度保障”为核心的长效管护模式。
首先,在政府主导方面,惠州市建立了由市水利局牵头,县(区)、镇、村四级联动的责任体系。明确各级政府在资金投入、政策支持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分工,形成上下贯通、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。同时,将农村饮用水工程纳入年度考核指标,推动各地切实履行管理责任。
其次,在市场运作方面,惠州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、特许经营等方式,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公司对集中供水工程进行统一维护和管理。这种市场化运作模式不仅提高了管理效率,也降低了运营成本,实现了专业化、规范化管理。
第三,群众参与是长效机制得以落地的关键。惠州市在多个试点地区推行“村民共管”机制,成立由村干部、用水户代表组成的用水管理小组,负责监督水厂运行、收集用户意见、协调解决日常问题。此外,还通过宣传引导、教育培训等方式,增强村民的节水意识和参与意识,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。
第四,在制度保障方面,惠州先后出台了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》《农村供水应急预案》等配套文件,从水源保护、水质监测、应急管理等多个维度构建制度框架。特别是建立了覆盖全市农村供水工程的水质检测网络,定期开展水质抽样检测,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,确保饮用水安全可控。
在具体实践中,惠州市部分县区还因地制宜地探索出一些具有示范意义的做法。例如,博罗县实行“一村一策”,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管理方案;惠阳区则依托信息化手段,搭建农村供水智能监管平台,实现对供水设施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和远程调度,大大提升了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度。
尽管惠州在农村饮用水处理工程长效管护方面已取得初步成效,但仍面临一些挑战。如部分偏远地区管网老化严重,维修难度大;基层管理人员专业能力不足,影响运维水平;以及部分群众缴费意识淡薄,导致水费收缴率偏低,影响工程可持续运行。
针对这些问题,未来惠州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,强化财政保障机制,加大对农村供水工程的资金支持力度。同时,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,组织技术培训,提升管理人员业务素质。鼓励各地创新管理模式,推广先进经验,推动农村供水工程向标准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方向发展。
总的来看,农村饮用水处理工程是一项关乎民生福祉的基础性工程,只有建立健全的长效管护机制,才能真正让这项工程惠及千家万户,长久造福广大农村群众。惠州在这方面的积极探索,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,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动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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